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🧢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🌦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💮)发展困境——(🌪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❓)出“支持医(🎙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👾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🌸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🈲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🤨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🌜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🤤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🤴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🌕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🔕)录,创新(📋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(🔮)”环(🌑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😕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🔱)配备或设立临时(🔘)采购绿色通(🙀)道,保障临床诊(📶)疗需求和患(🏸)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🍶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🥂)备(🎏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🛒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🦄)一通用(👞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🍜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🕶)础上,按程(💍)序(🏸)将符合条(📓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(🗜)等特殊情况必需(🚔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🕠)部门研究临时(♏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💦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⏯)新药(🌅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🏒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🔫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🎊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🅱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🙁)受力的高价值(👷)创新(🎽)药提(🦈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🍊)保目录同时申(🚂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🌅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😿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💎)里,所以用的(🌵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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