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☕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🌀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🛷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🕐)药企发展困(📍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🏚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🦏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🎂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🗞)。 另(🏷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✍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🆕)步申请医保(🖱)部门给予(🧕)点对点政(✖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🥔)展交流。 (🔭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🌥)到组织实施创(🔣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🕐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🐚)性病(🔇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🏟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🐠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👲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✝)极进(🛵)入医疗机构。 (👴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🚓),鼓励医保定点(🚀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🍏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🥐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😾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🗂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📭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🥥)创新药配备(❤)使用。医保目录(⏹)内(🚷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🔟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🛶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🔭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😫)可行路(📃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🗓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👉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🔏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📼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🛥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🐯)新(🃏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😍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🍼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😮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🤢)候(🏙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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