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(🍨)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🛂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🎫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🕒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👲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🌩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🍵)、(🚼)布局研发(❔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🌰)件提出(🤭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♏)药(🐩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💎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🗣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🌩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💱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⏭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🌤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🏷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🔑)用药、罕见病(🕳)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🕤)药物研发(🏡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🗓) 此前(📚),即使进(🖨)了医保目(🥌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🍔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👪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🏬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🛩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📎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🏨)由影响创新(🚸)药配备(🎲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💵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🍻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🏛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😼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🏝)务(📒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🔛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🐬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🔙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🧟)药(👝)目录与医(🌟)保(💺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🔖)整,程(🕖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🛄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🎑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👹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♓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🍴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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