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🗞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🤕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💠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🐱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🚷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🍤),文件提(📸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🛩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🐴)新药(📽)研发提(🦓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🐹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🙍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👍)付范围(🚀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❤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📕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📋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🗺)病、高(👒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✈)部门联动的支(🚘)持机制。 此(🌩)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🚪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📘)医保中心副主任(🎛)王国栋1日在政(💰)策解读发布(😲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🍔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🏟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🐆)用药权(🦂)益。 此外(🌷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🐥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🎎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❣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🛀)关部门研究临时(🐎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🕧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😐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🏅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✈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🥢)超出(🕺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🧗)新药提(🦏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💟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👂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💓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⛅)者(🕤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🚿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🌇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🍂)不一样,这是市(🗄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🕒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👵)价(💬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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