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🛒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🕌)简称(🤣)《若(👘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🎙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🥏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🕥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📝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🌍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(🏯)向、布局(🌶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🚆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⭐)提供(🏐)稳定的(⛔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📑)市申(⚽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📢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🔃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🏬)部门与企业可(📶)围(💢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🦐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🛠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🚦)专项,聚焦重大(🎮)传染病、高发(🐍)重大(⛲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🗾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🤵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🧡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🌾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🕙)时采(🎼)购绿色通道,保(🆘)障(🆑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🤕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🕤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💹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📽)药(✍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💞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💥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(🙉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🛰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💞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👙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🌀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🐳)。” (🌲)黄心(💆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🚕)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🥑)入医保药品目录(🌼)、(🏟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🧡)会现场获悉,商保(⏩)创新药目录中(🚘)的药品是推荐进(🐬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