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💎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♍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🙅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🔐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(🏾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🧘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📎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✴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🥐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(🎂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🔐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🚟)局研发(💋)管线,提升创新(🙂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🖇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🗻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💊)药的耐心资本(🕕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🚚)家药品监管(♎)部门(🧔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🎷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🚵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😭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👯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✴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👶)。 此前,即使进(♿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🛎)强(🤪)调,首(⚫)要任务是推(🍺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⤵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🍧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🐋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🗡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🎦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🔘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🛐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👂)外,此次文件(➰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🔥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🎨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🆓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🍠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🚌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💵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👅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🎺)新药目录与医保(🎗)目录同时申报、(🥚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😷)目录、(📆)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😙)报(😠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🥍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🏃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👄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📁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🔞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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