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🕵)委(🤘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🐫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🔁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✈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🙊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🦅)数(👅)据归集和(🥦)分析,开发适(🤐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🍸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🥒)扩大创新药(🎍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🐚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🦐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🦖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✔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✝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🍉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🔎)到组织实施(🗒)创新药物研发国(🔆)家科技重大(🚰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(🚫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🙋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🌂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🐃)家医(🧗)保局医保(👠)中心副主(😄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🤦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🖍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🐬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🐞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😎),根据需要及时(🚅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😪)临时采购绿(🍧)色(😐)通道,保(🚻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💜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🏨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📌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⚾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🥢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🎩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🏧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🌔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🌄)保障边界,为超(💭)出基本医保承(🌁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💥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👐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🧤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💱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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