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(🐧)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📅)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📢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🔇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🌃)决措施。 (⛎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📃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💂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🛀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🍉)药研发需求的(🔯)数据(🏨)产品,支持(🏔)医药(🖱)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👾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🤱),培育(💸)支持创新药的(🧓)耐(🈹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🚇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🤥)推动创新药研(🙌)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📒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🔵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🐃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🎒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⬇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👆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✋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🔂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🏅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🔒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☔)《若(🦊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💁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🏺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🔇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👬)有(😋)关部门研究临(💝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🏂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💼)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🐭)局医药服(👔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🦉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💵) 黄(🥞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🛍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♿)或同时申报两(🚘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⛴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📶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💆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