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🎉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🤢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🏈)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🍅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👬)台,做好疾病(🥤)谱(🕷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🥅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🗞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😪)确定研发(💽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🥫)康(🥣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🌓)过创新药投(😒)资基金等(♐)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😨)药研发提(📰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🏟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(👢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🐮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🐩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😏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🍿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🔫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🚇)多部门联动的(🔱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🛣)保目录,创新(🔥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🌘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🏃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🗞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👇)临时采购绿色通(🖖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📹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🏋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👔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🔻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👈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🐺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🐽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😠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🏤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🛒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🎨)创新程度(💪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🗃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🏀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✡)承受力(🧝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🅿)供新支付渠(🚼)道。” 黄(💉)心宇进一(📺)步表示(🎀),“国(🛤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🚡)可以自主申报(📢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🐺)申报两者。” (😍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🗓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🔕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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