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🖼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👶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🎭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🛀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🙎)持医(🔤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🔺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🛩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👕)、临床用(🈚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🕦)构等合(⛔)理确定研(🔋)发方向(👯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👸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🍄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😋)部门受理的创新(🍶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🏏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😕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🥅)件专门提到组(🏘)织实施(🍆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💸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🗨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📲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🐘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📏)家医保(📰)局医保中心(🎗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🍺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🖨)制(即同一通(🏞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🐧)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🕜)目录。在坚(😺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📛)上,按程(🥉)序将符(🦄)合条件的(📩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🧠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👴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(🆔)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👔)保险(🍳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📈)药目录)。重(🏮)点纳(🏝)入创新程(🙁)度高(🚋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(🈷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📳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😦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⛪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🚷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🏳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🌚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🧕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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