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🛩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🐹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🦕)发布(🐋)。中新健康(👗)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📮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🥜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🍏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💻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🛃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❇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📭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🖨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👪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😈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🥑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🔈),推动药(⛰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💙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✡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🌯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🍤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🐞)机(☕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🛩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⛰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🉐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🐼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🐪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🍫)用药目录数(😈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😕)商保创新药目(🈁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🥈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🛁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💼)径。 (😏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😱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🤥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🎞)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🖋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📩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👣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🥣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🐛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🗝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🍅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🈺)整,程序基(♌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🌮)药(❗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⚾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🐼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🏙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👩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🔊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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