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🔤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💣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🗂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📇)“研(💏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✅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🔬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❎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🐘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(❌)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👊)业(🔖)、(⛲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🍔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📚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🕛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🐦)定的长期投(😕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🚎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😞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⛪)申请医保部门(🥈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🈚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🆖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🈵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🐳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🥟)联动的支持机制(🔟)。 此(⌚)前(👺),即使(🚽)进了医保目(🧜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🛤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🤖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👆)配备(🌩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🐝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😍)调整优化基(🐈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🗣)事件(➡)等特(➗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👖)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⏩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✅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🌱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🧗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😕)力的高(🍴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🏃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🚣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🤬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📚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(🐔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👯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🔯)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🖤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