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🌧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🦎)界关心(🎢)的创新药(👐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👡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💩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✡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🥏)新药研发需(🤕)求的数据产(🍙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💇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👫)药(🚟)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⛲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🌑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📟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💆)医保部门(🖱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🥐)保部门与企业可(🐯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🍨)范围等开展(🅱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🐹)病、高(🌟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📿)见病等(🚡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🌬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(🤯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👀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🍄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🦍)益(🔻)。 (🥊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👡)。医保目(🧖)录(💂)内谈(🤖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💿)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⛳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🐟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🕡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🎺)称商保(💢)创(🗃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🐯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🌻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🎫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🈷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📯)保药品目录、(🎏)商保创新药目(🥗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💯)相关负(🥌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🍽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♍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🥒)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🤜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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