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🧒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🛑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📑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⛔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📳)院(🍝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🏨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🤲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🖨)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🐴)集和(😸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🐅)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🌙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🔫)资金(💒)方面,文件(📒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😀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✏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🍢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😜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❤)业(🏎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🌡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🍀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😞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🎐)重点领(🥫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🧞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🚜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🏛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🕛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🕎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🐓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💙)药事(🎈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🔭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🌗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🚢),不(🌓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🛅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🔮))。 (🌯) (🚝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👾)序将符合条(🥇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🐤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🚁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🔨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😄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🤡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☔)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🆎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💘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🛀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🚹)与医保目录(😟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(🛵)报纳入医(🚡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🔰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😕)保局相关(🐬)负(📗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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