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🆘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🕗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🙋)便提(🏗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🥅)研发”。具体来(🔙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(🦏)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😵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(🐌)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🔩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🥫)基金等(😟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🌳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🅰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🍑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🎣)理的创新药,企业(⏳)可同步申请医保(👕)部门给予点(🔗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🍏)等开展交流。 (🌞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🤞)物(🚣)研(😟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🙋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🍐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(🐮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🦂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❄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🧖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🎤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😈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📍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🤒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🔪)用药权益(🎴)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🙎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🎟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🎰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🌟)的(🍹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🐖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📁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🍐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💄)目录”(以(🔆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😠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(🔁)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💂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🤸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🧒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🍗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📏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💤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🏠)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🏍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🏎)时(🚗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🔞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📥),而且价格应(🤖)该也是协商价(😲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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