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💎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🙎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👥)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🚐)创新药企发(㊙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🏭)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🈶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💎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🍾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🥃)和分析,开发适(🐺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🏆)院所、医疗机(🎯)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🐃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😥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🛏)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(👌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🔲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🦓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⤵)见病等(🌩)重点领域,推(🌊)动药(🌄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💎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🧜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🌌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🎸)配备(📻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🐄)保(⬅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💆)不(🐳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🤼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🎊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👟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🕘)商有关(🔈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🥙)中的(🌙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🛋)康保险创新(🔣)药(⛽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💋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🎚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💒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(♑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🏀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🚠)界,为超(🔚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🧖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🕵)商保创新药(🎤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⏩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😊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💆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🐿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🏻)这里,所以(🤯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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