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(🌒)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😶)发布。中新(📃)健康注意(🚟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🚱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📼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👯)用于(🎿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🙄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☝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⛩)疗机构(🆑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🤪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🕙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(🈷)资,培育支持(🈂)创新药的耐心资(😛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💡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♒)用(🛎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🤑)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🏨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🎥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⤴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➡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🐨)创新(🥗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🦓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🎞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😣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🕡)大公共(🍍)卫生(🍈)事件(🎤)等特殊情况必需(🥙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〽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🌑)纳入创新程(🐸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🐔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🐰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🍽)药服务管(🐟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🤴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🌑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🤨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🗺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💏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🐧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⛓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(😡)同时(🌼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🍾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🔕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🍱)的产品设计(🦋)的时候定位可能(🍳)不一(🙆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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