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🥣) 7月1日,国(👾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🐞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🥡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💅)注意到,对于(🗼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✋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🙊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👬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🛡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🎱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(🚠)的数(😷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😉)院(👚)所、医(🈳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🏭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🚌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🔰)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📠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😭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🎑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🚮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👱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🧟)动创(🧔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🥥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🔦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💚)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🗣)调整药品配备(🕝)或设立临时采购(🥞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🕵)量、药占比(🖖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🌕)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🥪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🏪)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🐽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👩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🕷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🅿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🥈)患者获(🕞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🏏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🚔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♌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🎸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(🚎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🚓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➕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😬)、商保创新药(🕴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🍯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🤒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❇)示(🚡),“因为不(🐏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🥉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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