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🐾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🔨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🤸)”“支(😦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🚒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🥞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❇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🎎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⛹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🚜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🤼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🤦)发(🖨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🐱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🦒)药(🏆),企业(🦒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🈴)录准(👽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🕖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🃏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💰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📎)保局(🚵)医保中心副主任(🐍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🏌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🔭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👈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💓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🌈)临床诊疗需求和(🤐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💏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🔜)判药品和商保创(😯)新药目录内药品(🐳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🐦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😭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🚃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🌨)符合条件的(🌊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🍞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🧠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👙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💃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🐬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🤽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🥛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🔧)报、同步(👥)调整(🙅),程(👛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🕑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🌊)发布会现(🆔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🌘)表示(🗾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🍼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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