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🖍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🧖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🌭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🎳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✡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😔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🚯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🎳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🍓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🍥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👣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🌯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🧒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🙎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🥘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📂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🖱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😏)动的(🍁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💪)家(🈺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🌐)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🕸)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🥍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🐄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🧔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🏀)。 (🕢) (🤣)此外,不得(🐵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🧚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🚉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⛵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☔)基(🌂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🛩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🌙)生事(📀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😱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🈂)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🛷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🎽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🤳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🐉)付渠道。” (📧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🙆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🖲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🚠)主申报纳入(🦓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🐫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⚡)是“强制”。国(🖊)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🙆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🌲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📿)里,所以用的(😳)是推荐(🎱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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