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(♋)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⛏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🌕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🍫)于业界(🐅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💰)—“研(🌸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🐅)疗机构等合(🏫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🍵)升创新效(🗃)率。 在资金(👓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😛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🏌)新药投资(🍚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🍟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♉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🗜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(😵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🤭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🍜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🍍)地(🚬)实施并(⛹)完善多部门联动(🙉)的支持机制(🎖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🎴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🌙)任务是推(🔈)动(🥧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💨)医(➿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😨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🐁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🏸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🥃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🔻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🐕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🦀),定期调整优(📭)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😒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🎹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🌡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🍀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🎮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✉)次文件中的一大(🛄)亮点是提出(🧞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🀄)录”(以下(👹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🧚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🦏)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👛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🥨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🛐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🐧)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😴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🏣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🐽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👑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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