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🌶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🐪)药高质(🎦)量发(📫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🏺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🤯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🤧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🐟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⛳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🈲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🐘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🛃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🔎)提供(⛪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🏕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🕊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🤒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🌻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🔭)创新(💠)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🌪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🤘)药、罕见病等重(🏤)点领域,推动药(👸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📗)。 (🏡)此前,即使进了(🤘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📒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🛎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🦗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🛀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🍩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(🤐)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💅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✒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🎧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🎩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🎅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🐎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🎡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🚰)商有(🖨)关部门研究临(🚤)时纳入医保支付(🍉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🃏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🚚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➕)目(🕘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🎵)保障体(🧕)系的(🙃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🤙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🤵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🤰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🛄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😬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🤹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💓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🎢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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