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🏍)新药高质(🔴)量发展的(👁)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🐋)简称《若(🤫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(🥂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🚥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🥅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🐦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🎼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🎗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🔈)、科研(😕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🏼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🦋)效率。 (🥇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😵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🚻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⏲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🗂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🌈)面,文件(🍝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✔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🐢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🚥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😬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🧜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😆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🥋)患者合理(🌙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🔡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💟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(🎉)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(📲)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💌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🔯) 《若干措(🥁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🎌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🚬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🧡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🍗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🚊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🌽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🦑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(🤫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👙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🌡)将明确(👂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👼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(🍕)新药(🕵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🏕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🦀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⛵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🚯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🔫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🚋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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