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🧜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🏟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🙂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🌳)措(⬜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🎪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😚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📧)疗(🐼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📭)新效率(🚖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(🧙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🙈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🥔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💔)交流。 (😅)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🚷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🍽)性病、(🥤)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⛹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🏜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🎅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🏙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⛏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🌆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💉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🗾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📇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😱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😯)名药品只能有两(🍁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🏠)期调整优(🤟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🎼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🍣)。应(🆔)对重大公共卫生(🗄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⏫)研究临时纳(🍡)入医保支(🛒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👚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⛔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⛷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🎰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🤟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🕺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🚸)本医保保(🏻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🐌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🏈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🏼)步(🕐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🚑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🎟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🏃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🛢)价格应该(🔇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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