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🍐) 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🅿)发难”“进(🌉)院难”“支付难(😻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🗯)件提到(🌍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🏼)求的(➰)数据产品(🌕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(🔤)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🥜)、布局研发管线(🥀),提升(🎮)创新效率。 (🚊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👜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⏹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🌋)研发提(🚸)供(✝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🦉)的(🤧)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🥙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🐉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🌶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👢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👚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🚙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👰)节(🔀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🌲)发布会(🕟)上强(🐭)调(🕸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🚱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⛩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💍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🥖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🏉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🗃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🎯)特殊(🕜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📨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💏)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👆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📇)且超出基本医(🌥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🥘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⛵)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🥙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🌙)力的高价值(💺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🦍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🔑)基本一(🍑)致,企业可(🍖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🧀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🚛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🏻)药品是推荐进入(🕢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⛺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⌚),市(🕗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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