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📞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♐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🎄)干措施》)对(🚙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🍽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🤧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⏰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🎓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🤔)率。 在资金(🦔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🚚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💛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🤬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🔦)件提出,上市申(📙)请获(🍓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🥐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🐷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🔃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🔗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😈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🏷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🌃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🤣)用药(🔀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🅾)等为由影响(🔆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😴)录内药(✨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💒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🐢)临(🎬)时纳入医保支(📟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♓)。 另外,此(👨)次文件中的(🚨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🎢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⭕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💦)保保(🕳)障(🥟)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👘)服务管理司司长(😢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🏦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🏽)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🦋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👗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💭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(🍻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👒)纳(😞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⏲)或同时(🧑)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🤞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🔹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😹)保(🐬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🔇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📣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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