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🦒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📹)”,文件(🎸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(🧤)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🐧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🌶)模。鼓(🐖)励商业(🛺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(🚓)供稳定的长(🔇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🧚)药的耐心资本。 (⛩)另(🙄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🍹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☝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🥥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㊙)付范围等(🤝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📏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👐)。 此前,即(🌴)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⛄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⏫)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🔎)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💁)备或设(🖲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(🐍)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🎵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🎆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🕥))。 《若(🚱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🏟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😼)将符合条件(⛄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😊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(🏯)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🏵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♿)且超出基本(🏟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🔒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🛋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🏖)供(🎽)新(💅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🐾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🔒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🍾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(📽)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🌲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🔼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🕣),所以(🌜)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📸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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