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🖐)1日,国家医保(🔬)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🚘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👵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🥄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🏤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🤴)院所、(👬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👪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🍁)康保险扩大创(📳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🤫)健康保(✂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💥)方式,为创(😿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💲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🦖)步申请医保部(🍩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🎡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💼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🐌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📟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💭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😢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🍯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⛰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(🌲)政策解(🤤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🛳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🚵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(⛄)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🦃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🎈)设立临时采(🧑)购绿色通(😟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🔶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🚤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🚕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(🐣)两个(⛱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🍇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🎥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📜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🎈)保险创新(📱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⛲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🔈)边界(👭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🎠)力的高价值创(🚧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🗨)医保(😚)局计划(⬅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📄) 中新健康记者(🕜)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✡)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📬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🐍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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