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➡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⏲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🗃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(🈯)创新药企发展(🧣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👺)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🚘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🏼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🐍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😾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🚆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🤪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🥋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🧜)新药研发提(🔃)供稳(🚘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🦕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📽)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🎐)入涉(🐺)及的主规格(🗳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🥠)域,推动药物研(🌑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⚓)施并(🎯)完(🌖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🧗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🧞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💹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(🕥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🖱)内(💩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🚸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👉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(🍯)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🎧)基本医保药(🔈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🕒)门研究临时纳入(📤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🧢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❇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🌷)入创(👦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🕛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🎼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📴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🔀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😭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(✖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🛄)记(🦎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🤮)获悉,商保(💴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👮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🍯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🤡)是市场行为,市场(✂)的边(😲)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🍔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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