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🥨)。中新健康注(🚳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(📅)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(🎐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(🐷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🛩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🗓)等数据归集(😿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🥃)品,支持医药企(⌚)业、科研院(🔛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⤵)研发管线,提升(🙂)创新(📐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🖤)商(🎭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🌋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📋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👫)投资,培(📻)育支持创新(🏊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🎫)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👄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📳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⌛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👜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🔒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🥙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🍧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🐮)主任(👰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🛩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🔊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🍼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🏎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🗼)不受“一品两(🐍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🏅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🎁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🌚)”的基础上(🥙)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📰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💣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🌐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🤐)药目录)。重点(🛠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🚒)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💲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🐄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🕛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(🚵)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👍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🛢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😭)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🍍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📣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💌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🐪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(🎎)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😰)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