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(💖)、国家卫(🚩)生健康委(📼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⛓)新药企发展困境(🈁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(🏧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🧒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🏰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👘)研发(😢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🐯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(🎳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🏗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🤫)理的创(🐯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🚜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🧐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🎑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😒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🔹)新药研发方(🔵)面,文(🚎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🏄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🉐)发(🍞)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⬅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🌵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🕝)开药事(🎎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🈲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💕),不得以医疗(🐺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🙄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🈴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🖊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🏘)两规”限(🤟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🤑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(🙁)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🚁)。在坚持(🎱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🕺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⛄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🎚)围的可(📭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🏦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💨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🥠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🎨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🌗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🍏)心(🎳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📑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📰)目录将明确基(🛵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🌪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🐶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😰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🅰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🎤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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