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(😬)外发布。中(⚾)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🍇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🎚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😳)药需求等数(🧤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🥕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🐛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♊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🎃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⚪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🦌)。 另外,文件(🐝)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😽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🔧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🏼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(🏿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🎚)、高发重大(🐓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🔁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🗜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🚟)保(💈)局医(🥕)保中心副主任(🔈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🕦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⏫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♿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📶) 此外,不得以医(🛰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💠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🖖)创新药(♏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⛽)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🎧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(🌀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🎰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🏂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🤬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🥍)保保(👰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👤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🥨)一步。该(🌯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🍸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(🍔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🕧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🤮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📸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🍡)品目(🍹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🌺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📵)不是“强(😙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🕑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🈶)产品设计的(🎩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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