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🤘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🏈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🔽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📝)数据用于(⏯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👈)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🚜)需求(🥏)的数据产品(🌀),支持(🌳)医药企业、科(🚺)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🌈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📆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🏛)公司通过创(🎢)新(🎐)药投资基(🐠)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💑)统筹(👀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😁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(🛠)病等重点(🐍)领域,推(🎡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🌤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(🚶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🕰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💘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💩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📽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🌝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🏰)购绿色通道,保(🏾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🚊)保目录内谈(🥩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(🥘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🍮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👅)有两(🈚)个规格的(⛵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🌏)入(🥃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(🎛)入医保(🐦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🚱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🎂)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💘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⚾)一(🐥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💆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(📌)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🏪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(✝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(😴)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😾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🎪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🚽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👔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🐈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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