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➗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🖊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👛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🚑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🔖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⛔)”“支付(📑)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🛫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👣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🛣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🏫)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🐊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🌟)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🈶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📂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🏨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🛤)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🛠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🏸)绕药品目录准入(🏽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(🐊)流。 在统筹(🐞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➿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🗞)、(😑)高发重大慢性(🚫)病(🐚)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🍂)相关任(🔐)务落地(😑)实施并完善(🏐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😌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🚱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🐏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🔌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🎍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😔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🔢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🛌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🌓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🆑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🤪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📢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🗂)保险创新(🐼)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🧚)益(🏔)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⭐)务管理司司长(🔮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❔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✌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💩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🌉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🎍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🦆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💗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🆖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📁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👒)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🐆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🕙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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