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💉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🥜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🚀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🥐)企发展(🍐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🗣)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🥩)一给出解决措施(📞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😑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😤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🤝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🙍)、临床用药(👢)需求等数据(🚌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🆘)定研发方向(🐫)、布局研发(🍌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💪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🦓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(➡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📞)织实施(🚕)创新药物(🛂)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😑)领(🏙)域,推动药物(⛎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🈯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(🥘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🎻)点医(🙋)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😷)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📫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👃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🎫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🎟)品(🎪)和商保创新药(🛳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🏹)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🔽)出,定期(🔼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🧠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🦂)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🛄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🔬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🤲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🔺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💈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🤯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❕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🐶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🛶)药提(🕛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😆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👴)录同(🤢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🐦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📚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🚹)是(㊙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🍠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🐉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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