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➰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💵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🥀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📰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🎗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🏧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(🐮)求的数据产品(🛤),支持医(📘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🏭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🈹)创新药的耐心(🚺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(📉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🦆)可同步申(🙃)请(🚀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🖨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🚝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🆘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🐝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👍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🛶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(⏪)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🕘)励(😢)医保定点(♍)医疗机构于药(🌫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🐬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🚵)色通道(🕺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(💆)目录内谈判药(🖱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🥑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(👍)件的创新(🐪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🦉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(🐊)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👁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(🛷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😊) 在发布会现(🛣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🌇)司司(👺)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🎿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🙈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💋)本(🍭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🐔)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🦅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🚊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🔋)定(🗝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🌘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(🌶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🆚)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