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🎣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🥞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(🧕)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🤰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🚊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🌏)干措施》首条便(🌩)提出“支持(😕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💰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⏹)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📕)创新药研发(😕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🐙)方向、布局研(🕎)发(🎦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(🍁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🍐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🍭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(🚥)育支持创新(🤴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🚄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(🤕)部门受理的创(🕤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⛹)医保(🚗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🔌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🔹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🌜)发(⭕)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💊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📺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📃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(♊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💣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😋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(🍫)配(📮)备或设立临时(〽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🍵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🔀)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📙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💌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(🥅)下称(♋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🤧)程度高、(🍨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🐏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(⛳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🥘)序基本(💒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😇)医(🚒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🍩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💳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🗺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➰)价(🗄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🍝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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