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😟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💥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🌀)施》首条便提出(🛋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🏅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🚗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😮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🎧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🖇)创新药(➖)研发提供稳定的(🔬)长期投资,培(🌼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🌴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🛎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🏫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🍸)门给(🎓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🏳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🐔)新药(🗯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🗨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🐷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⏮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🎊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🤫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🏖)医保定点医疗机(🎡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🍑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🌪)调整药品配备(🔇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(🌇)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🐻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⬛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(🕓)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(🚴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🕟)期(🆚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🐊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🗼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(😽)围的可(🐆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👼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🎐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🌙)入创(🆎)新程度高、临(📅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(🕑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🌍)障范围的创新(🥐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🔱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🏃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🌄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🚦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🚻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🚤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💳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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