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❄)卫生健(🖐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🙁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➕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🐕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🔺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🎀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🔎)发适配创新药(👮)研(🏠)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♓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🎎)升创新效率。 (😸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🤩)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🔯)投资规模。鼓励(🆕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👡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📉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🐓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🌷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🤤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💙)交(🌄)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🖥)病、(🎉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🔖)善多部门联动(💖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📟)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(💂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🎟)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🔐)数量、药(🦊)占(🎨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💍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⏱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🔼)制)。 《若干措(🎡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🕉)药品目(🐾)录。在(🔖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😵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😞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(🔫)家医保局医药(🚔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🐌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♈)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🍼)一步。该目录将(🐣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😵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🕜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(🚛)新药目录或同时(😮)申报(✊)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⚓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📮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☔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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