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✈)印(🙃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🥊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(👣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🚲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👸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🔻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👠)创(🔓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🏻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🏋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(😟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🌡)医疗机构(📴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🆘)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👏)金方(💀)面,文件提出,鼓(🛣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🏟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🌱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🈯)新(🥚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🔧)部门给予点(🕔)对(💢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😀)专门(🤽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🅾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💖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🤬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🔠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🌋)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🍲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🕕)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🛴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⚓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(🉐)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(✖)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🕛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💾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💂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🔹)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🐵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☕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🏮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🕒)度高、(🔴)临床价值大、(🏪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🗝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📗)司长黄心宇表示(🚋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👍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🏛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👘)保创新药目录(🎐)或同(🥥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😋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(👐)产品设计的时候(♋)定(🏼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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