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🎎)卫(🤰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🔫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♋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🚡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➕)医保信息(🗼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👟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🏞)创(😗)新效率。 (👛)在资金方面,文(🦂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😃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⛑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🍳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🅾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🦌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🔨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💙)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🎨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😞)任王国栋1日在政(✌)策解读发布会上(👦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🕯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⚽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🔦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🗞)比等为由影(💙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🦕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🧗)限制)。 《若干措(⚓)施》提(👕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📬)大公(♑)共卫生事件等特(🤽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🥍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🦋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😦)录”(以下称(🥦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👵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😅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(🈁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(🚷)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(😑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🐬)目录是健(🈵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🌛)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🔗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🤡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😲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🏅)设计的时候(🎍)定位可能(🧡)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😬)行(🥅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👋),所以用的(🎪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🔺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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