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(🐟)局、国家卫(🗺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🛅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📟)发布。中新健(😒)康注意到,对于(👂)业界关心的(🔒)创新药企发(💾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😎)难”“支付难(⚽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(👲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🐃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🐚)研发需求的(😒)数据(🎉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👟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🎭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🦔),鼓励商业健康(🚂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👻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🍇)创新药(🎮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🌓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🍭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🖤)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🌈)等开(👢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🌜)发相关(💔)任务落(🈴)地实施并完善(🏪)多部门(🏀)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🏜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🥥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👶)会上强调,首要(✝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🤲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📹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🚽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📜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🕟)基(🚔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(🌸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🐝)创新药,可商(🚘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(🛃)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🚙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🚘)保障范围的(♐)创(🤸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🦕)保障边界(🐯),为超(🔯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💶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🎀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(🚓)可以自(🧡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🤶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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