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🔁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🐶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🏤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🔣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🐫)出“支持(🈳)医保数据(🚊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⏩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🏙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🛺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🌸)发提(⏲)供稳定(🏾)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🍸)支持创新药(📿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🐞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🥓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🍅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🛏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💳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⛱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🦎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🐹)品(🕵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♒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🙍)绿色通道,保(🍁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🔙)目(🤥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🐡)由影响(🏆)创新(🏬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😧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🔖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🤲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⛺)品目录。在坚(🍬)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👯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🧓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🌝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(🏓)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😔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🅱)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👦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🥉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💿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🐣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😝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📰)布会现(💐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🎂)家医保局相关负(✉)责人表(🍊)示,“因为(🍑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🕳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(👢)价格应该也是(🔇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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