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🐐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💭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😽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🕍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⬜)条便提出(🥃)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🎶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🔎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💞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(🔠)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🔜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😛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🥖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💂)新药的耐心(🌇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🖌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(🍯)方面(✖)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🏖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🤙)见病等重(⚪)点领域,推(⬅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🔵)“进门”环节(🚏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🚂)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🥟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🍬)》提(🛢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💯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🈵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🎧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🦎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☝)机构(🈂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🤾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🌺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🚒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(🔁)目录。应对重(🦌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💰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🍲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🤤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💧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🧑)现场,国(🐼)家医保局医药(⛸)服(🛺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🔐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(🃏)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🎛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🍨)计划(🌳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⛎)自(🧟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📋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💹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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