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🚄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😕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(🎨)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🥃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🐱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🕡)等数据归集和分(👞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(🃏)研发需求的数据(⏺)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🗻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🍽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🃏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🐎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🎳)与企(🔡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🐚)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🍲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☝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💡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🤪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🅱)录,创(🎓)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🎉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📲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😔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🍠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🐅)及时调整药品配(🍄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🍽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🥀)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🦀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🍱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😙)措施》提(🔟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🕜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🥪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💬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📙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🕯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🏉)“商(🍋)业(🌴)健(🐿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🏏)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🌤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🏧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💇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✏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🍧)。该目录将明(💄)确基本医保保障(🐞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🌳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🖍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✏)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🌠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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