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🚻)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🔛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🛷)决措(😠)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🐶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⛰)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🥙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❣)求等数据归集(🥍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😘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🚇)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🌑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🙆)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🕌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(🐯)可围绕药品目(📄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(🧝)儿童用药、罕(👚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🦁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🐑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🚰)干措施》提出(🏒),鼓励(🥊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(💜)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🥞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🏼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🎣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(🍭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🏻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🤧)能有两个规格(💃)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🍎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❗)条件的创新药纳(🏜)入医(✨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❌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(🙂)康保(🐟)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⛹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(🉑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♿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🎛)一步。该目(🙄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🕒)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💪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(🕉)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(🗡)药目录与医保目(🌛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🦃)自(🎟)主(🗂)申报纳入医保药(🏩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📫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🎚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🔉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(📊)用的是推荐(⛵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👡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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