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🚕),国家(🚕)医保局、国家卫(🍶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🌅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(📱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🙋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🍯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🌟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📴)公司(👽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🤛)长期投资,培(🔐)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🔕)医(🚈)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🐙)与企业(🧔)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🎬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😼)交流(🎉)。 (🧗)在统筹推动(👛)创新药研发(♍)方面,文件专(🎸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🥞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✊)联动(⛷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🌠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(🔄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🍤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🥅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🤹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🍠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🗻)临时采购绿色(🍟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(⤴)者合理用(🍤)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🌎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🎓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(🗿)通用(🎭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🍆)调整优化基本(🍅)医(♈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(🖖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🏍)合条件的创新药(⛩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⛪)新程度高、临床(🚵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🍃)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(👿)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📧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(👔)目录是(📪)健全多层次用药(🥒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(🏋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📉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(🦃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🖊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📳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🤷)同(📡)的产品设(🏒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🕯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⬆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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