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🗺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💠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🙏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(😍)。 (📸)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🕝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😉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🛍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🐅)门受理的(🐁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🎆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🤧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❎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💍)筹(🎦)推(🐽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👅)到组织实施创新(✡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😏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👈)病、儿童用(🦃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(🐜)药(🐪)物研发相关(🍄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🦕)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🔗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🦐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🌵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🐥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📟)公布后3个月内(🔳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🧀)色通道,保(🍻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🌎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🈁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(🔭)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🖌)期调整优化基本(🛠)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🚝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🚅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🍳)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🅾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💍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(🥤)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🚭)益(🤾)显著且(🛶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😨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(🙆)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😒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👾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🔼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🚕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🕠)在发布会现(🥕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🔟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⚓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🔍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(🕸)定位可能不一(💎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(🛒)的是推荐,而且(🏭)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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