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😲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♈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💃)都一一(🐰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🤜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🦅)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(👖)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🕉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🐦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🎩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🚊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😄)门与(😭)企(🛫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🍡)药研发方面,文(🎓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🐩)、高发重大慢(🕢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📷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🍔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🧢)保局(🍌)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🔷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🕕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(🦁)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⚡)设立临时(🎫)采(🥧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🅰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(🏊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🏯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🐚)需的创新药,可(🍭)商有关部门研究(🚞)临时纳入医保支(🎟)付范围的可(🔎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🐈)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🚃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🦅)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👿)第一步。该目(🎶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🧣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⚽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🛋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✡)计(👉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🕧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(🤧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🌽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🚛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🐵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💔)不(📘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👯)里,所(🔅)以用的(🍶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(🐻)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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