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🌞)健康委印发(🈹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📪)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🧣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🧣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🏬)一一给出(🏼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💀)医(➡)保数据(🐼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🍢)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(🏂)好疾病谱、(💿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😉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🏝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📓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🏙)新药研(🎶)发提供稳(🕷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(🏤)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🦒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🕘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(🏺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(🎦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🍂)物研发(❄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🔕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👤)病、儿(🥔)童用药、罕见病(⬜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😶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(✈)联动的支持(🍅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🍿),创新药也常卡(🛳)在医院(⛹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🎭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(🐙)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🍉)时(🍚)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⛷)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💑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(🏴)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🦊)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🐫)有两个规(🚺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(📵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💎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(🕍)商有关部(👀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♟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🚛)“商业(🌕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👵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🎫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(🎄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🎭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🆘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🏧)步表示,“国(⤴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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